天津市依法促进体育产业发展研讨会顺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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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15-12-28
来源: 北京盈科(天津)律师事务所
12月18日上午,天津市依法促进体育产业发展研讨会在天津体育学院召开。天津市体育学院党委书记王欢致辞,天津市法学会专职副会长魏康利作讲话,天津市法学会体育法学分会会长于善旭主持并做工作汇报。
北京盈科(天津)律师事务所王世清主任出席并讲话,指出法律应按专业领域进行进一步细分,使得每个过程及细节都有更为明确和细致的法律规定及相关条款配合落实执行。除加强纵向细分还要横向比较,拓宽思路,加强各专业委员会之间的联系与配合,研究领域也可以从天津扩展到更多地域。
北京盈科(天津)律师事务所名誉合伙人、天津市律师协会体育法律委员会主任朱晓丽律师进行了题为“体育产业和法律服务”的汇报演讲,她首先介绍了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中关于改革监督管理体制,优化市场环境;取消商业性赛事审批,引入社会资本;放宽赛事转播权等相关条款以及体育产业的资本布局。讲解了谢丽丽与北京市体育局维权案、合肥蓝奥体育(孙亮)违约案、新浪诉凤凰中超赛事转播案等几个2015年度体育产业典型案例。朱晓丽律师还同时介绍了在体育产业发展中律师提供的法律服务内容,包括:体育赛事法律服务、运动员转会、体育类企业的运营及人力资源法律服务、体育产业基地、赛事项目招商法律服务、体育俱乐部、社会团体的常年法律服务、体育场馆建设、运营的法律服务、体育产业投融资法律服务等。以及相关法律服务的工作方式,即运用自身优势,宣传引导社会资本参与体育产业;青年律师助力体育赛事的法律服务;提供专业化的讲座、授课;宣传法律理念,提升法律意识;筹备各类体育赛事活动。同时把近年的研究进行了梳理,旨在从法律实务角度为体育产业发展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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