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采访】盈科朱晓丽律师接受天津电视台采访
已被浏览 1897 次
更新日期: 2016-03-28
来源: 北京盈科(天津)律师事务所
在“3·15消费者权益日”即将到来之际,天津电视台卫视频道来我所就“网络交易安全问题”采访了北京盈科(天津)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朱晓丽律师。
由于近期有群众反映五八同城网站上假货泛滥的现象,天津电视台对这一问题进行了调研活动,并就相关的法律解释采访我所朱晓丽律师。
在采访中,朱晓丽律师从五八同城网站上挂卖物品收费与否进行了解释。从收费角度,五八同城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相关条文从事相关活动;从免费的角度,五八同城的相关行为应当参照《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第23条中“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应当对申请进入平台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体工商户的经营主体身份进行审查和登记,建立登记档案并定期核实更新,在其从事经营活动的主页面醒目位置公开营业执照登载的信息或者其营业执照的电子链接标识”的规定以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4条中“消费者通过网络交易平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不能提供销售者或者服务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消费者也可以向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要求赔偿;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作出更有利于消费者的承诺的,应当履行承诺。网络交易平台提 供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追偿。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明知或者应知销售者或者服务者利用其平台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依法与该销售者或者服务者承担连带责任”
采访活动结束后,天津电视台工作人员对朱晓丽律师的耐心解答表示了感谢。
朱晓丽律师从事律师职业以来以精湛的法学理论素养和认真负责的职业操守获得客户广泛尊重,善于处理各种复杂、疑难民商事纠纷,在婚姻家庭、劳动争议以及企业常年法律服务领域具有丰富的实务经验,其中的部分案件受到媒体广泛关注,取得良好社会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