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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营企业法律事务部
工作简历
姓名:白云楠 (BaiYunnan)
邮箱:byn19901020@126.com
教育背景、执业年限:
2012年 法学学士学位
执业时间:2017年7月,执业年限:8年
工作经历:
2017年7月-至今 北京盈科(天津)律师事务所 专职律师
2016年8月-2017年7月 北京盈科(天津)律师事务所 律师助理
2013年12月-2016年7月 天津皇冠幕墙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法务
2012年7月-2013年10月 上海柔婷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法务
擅长领域:
专注于合同纠纷、劳动争议、继承纠纷等领域,拥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深厚的理论功底。
经典案例:
• 案例一:委托人向案件被告购买了一处尚未取得产权证的拆迁房屋,签订合同后,委托人支付了全部购房款,双方约定在具备办理房屋登记条件时由被告配合委托人办理,但在该房屋具备登记条件后,被告在委托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将该房屋登记在其儿子名下,其子已装修入住,委托人在一审阶段委托其他律师代理,起诉被告及其子,要求配合办理房屋变更登记手续,一审法院在判决前向委托人表示无法判决过户,建议委托人变更诉讼请求为返还购房款,委托此时找到我,咨询当下是否变更诉讼请求,考虑到被告名下无任何财产,即便诉请返还房款能够胜诉,大概率无法顺利执行,且涉诉房屋当下市场价值相比购买时已经翻倍,仅返还房款损失较大,遂建议委托人坚持原诉讼请求,一审法院驳回了委托人要求过户的诉讼请求。委托人二审委托本人进行代理,在查阅了一审案卷后向二审法院申请调查令调取了包括涉诉房屋在内的设计被告及其家庭成员的全部拆迁资料,就案件进行整体研判,组织对我方有利的二审新证据,通过积极调查取证,寻求新的突破点,并与法官就法律依据、裁判思路、社会影响等方面进行积极沟通,最终争取到二审成功改判被告将涉诉房屋过户给我方委托人,并在后续执行中通过执行和解成功让被告儿子以市场价格将该房屋回购。
• 案例二:委托人为给父母改善居住条件购买一套房屋,因委托人无购房资格,故将该房屋登记在其母亲名下,双方签订协议约定该房屋归委托人所有,其父母应在委托人要求时配合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后续双方产生矛盾,其父母拒绝配合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委托人向法院起诉要求确认该房屋归自己所有,要求其父母配合办理过户,一审法院以不动产登记公示原则为由驳回了委托人的全部诉讼请求,委托人上诉后二审法院维持原判。委托人在此情况下找到我,经过与委托人沟通协商,考虑到一事不再理的问题以及一审法院的裁判思路,以及涉诉房屋目前大幅降价的事实,建议当事人改变诉讼思路,以被告违约为由诉请返还购房款并承担损失,最终该案一审我方全部诉讼请求得到支持,被告上诉后二审维持原判,替当事人挽回了损失。
• 案例三:委托人爷爷名下有一套房屋,爷爷留有遗嘱将该房屋留给委托人单独继承,因该房屋系由公产房购买产权所得,购买产权时使用了委托人奶奶的工龄,委托人的两位姑姑不同意遗嘱内容,认为该房屋系爷爷奶奶共同财产,认为该遗嘱部分无效,要求依法继承奶奶的份额。我方作为案件原告,代理律师在仔细研究了产权购买的全部资料后,主张该房屋购买产权是在奶奶去世后,虽然使用了奶奶的工龄,但当下奶奶已去世,并非奶奶的遗产,工龄折抵部分系政策福利,该房屋并非爷爷奶奶的夫妻共同财产,最终法院判令遗嘱有效,使用奶奶工龄折抵购房款部分仅以折抵价格对应购房款比例按照现有市场价值进行计算并由奶奶的继承人平均分配,最终委托人可依法继承该房屋,仅需向各被告每人支付几百元,维护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社会活动与荣誉:
积极参与河西区公益法律咨询活动,为推动法治社会的发展贡献力量。